电信网络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手机短信、电话、网络等通信和传播媒介,以虚构事实或隐瞒事实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务的行为,是伴随现代通信技术和银行支付等科技手段的变更创新而产生的新型智能诈骗犯罪。诈骗手段翻新速度非常快,有时1-2个月就能产生新的骗术,令人防不胜防。
电信网络诈骗花样很多,常见的诈骗类型依次是刷单返利、杀猪盘、贷款诈骗、代办信用卡、虚假购物服务、冒充电商物流客服、冒充领导熟人、网络游戏产品虚假交易、冒充公检法诈骗等等,这些类型占全部诈骗案件的90%,另外还有冒充老师向家长索要“培训费”、红包返利等诈骗类型。
任何一起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都有虚假诈骗信息传递的“入口”以及被骗资金转移的“出口”,我们常见的“入口”和“出口”就是电话卡和银行卡。“两卡”中的手机卡,既包括我们平时所用的三大运营商的手机卡,也包括虚拟运营商的电话卡、物联网卡,“两卡”中的银行卡既包括个人银行卡,也包括对公账户及结算卡、非银行支付机构账户。
1、开贩“两卡”有可能构成犯罪。租借、买卖“两卡”,被诈骗分子用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公安机关将根据其情节,以诈骗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和伪造、编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等罪名依法严厉打击。
2、开贩卖“两卡”将被金融通信联合惩戒。对有上述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公安机关、金融主管部门和通信主管部门将对其实施联合惩戒,对被惩戒的单位和个人,基础运营商5年内只保留1张手机卡且不得办理通信产品新入网业务,人民银行对其实施5年内暂停其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不得为其新开立账户,并纳入金融信用基础数据库管理,将违法违规行为记录至个人征信。
3、开贩“两卡”有可能泄露个人信息。个人手机卡、银行卡被贩卖后,可能导致持卡人个人信息泄露,存在网络账户、支付账户等被他人盗用、冒用的风险。
牢记四要,四不要
1、四要
转账前要通过电话、视频等方式核对对方身份。
微信支付宝要开启转账延迟到账功能,发现被骗可以及时撤回。
网上聊天要留意系统弹出的防诈骗提醒。
接到可疑电话或发现自己亲友被骗的要及时拨打110。
2、四不要
不要向他人透露短信验证码、银行卡和身份证信息。
不要在任何网站接受通缉令、逮捕令和资产冻结令。
不要点击不明链接。
不要将资产转入所谓的“安全账户”。
1、迅速回忆被骗过程,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并在报警后根据110指派,到公安机关报案。
2、遇到诈骗电话或短信,自己无法确定的情况下,可拨打全国统一的反诈专线电话96110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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