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财经职业技术学校

“反洗钱知识进校园”之反洗钱小课堂② | 洗钱活动套路深 以案说法筑防线
所属栏目:财经新闻        录入时间:2023年03月10日        

廉江农商银行围绕构建全社会参与的反洗钱预防体系的总目标,开展一系列贴近高校、贴近学生、贴近生活的反洗钱宣传活动,切实加深青年学生对洗钱危害的认识和对反洗钱工作的理解支持,构筑防范洗钱违法犯罪坚强屏障。

很多学生可能会以为洗钱只是在影视剧里出现,离我们现实很遥远。其实,洗钱离我们很近,一不小心可能就被洗钱套路了。为了解这些套路,让学生们更好地保护自己,远离洗钱“十面埋伏”,我们推出系列宣传文章,为大学生提供防范洗钱风险的“秘籍”。

本期,我们选取近年来与学生有关的真实典型洗钱案例,深入分析案情,强化知识科普,用“活教材”讲好反洗钱“大道理”。


0参与跑分赚返利帮助洗钱危害大 


学生小帅通过网络联系一位兼职“中介”,对方称“帮忙收钱转账就能赚钱”。按对方要求,小帅新办数张银行卡。

很快卡上就有钱陆续到账,小帅按照指令通过手机银行转账到对方指定的账户里,一共转了18万多元。

出于好奇,小帅当面提出过疑问,对方直接回答道:“这是网上赌博的钱,转账是“跑分’用的。”

虽然明知是违法犯罪活动,可是为了挣钱,小帅依然选择了配合对方,并得到9000多元报酬,且全部用于个人消费。

之后小帅银行卡资金交易异常陆续被冻结,警方也找到了他,最终,小帅因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公安机关抓获。


法律小贴士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的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02 

交易虚拟币避监管 

滋生洗钱属违法



学生张某与李某通过聊天软件结识,并商定以50元/克的价格销售25克毒品大麻给李某。为了隐瞒犯罪所得,两人选择了通过“虚拟货币”完成这次交易。

李某花费1250元通过某软件购买198个虚拟货币,后再次通过该软件提取至张某提供的提币地址。张某在收到线上虚拟货币之后,立即转移到了国外虚拟货币平台进行售卖,由虚拟货币购买者将117578元转账至张某的银行账户。

张某收到账款后,将自己种植的大麻叶央杂在鱼丝、山核桃、食用油等农副产品中打包邮寄给了卖家李某。之后,李某在取装有毒品的快递时,被公安民警当场抓获。

最终大学生张某因向他人贩卖毒品,并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所得,通过国外网站将毒资转换为现金等行为被公安机关抓获,其构成贩卖毒品罪、洗钱罪。


法律小贴士


虚拟货币交易扰乱经济金融秩序,滋生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2021年9月24日,人民银行等十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明确虚拟货币和相关业务活动本质属性。

《通知》明确指出,虚拟货币兑换、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虚拟货币、为虚拟货币交易提供撮合服务、代币发行融资以及虚拟货币衍生品交易等虚拟货币相关业务全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一律严格禁止,坚决依法取缔;境外虚拟货币交易所通过互联网向我国境内居民提供服务同样属于非法金融活动。



03 

出借账户与人便 

同洗钱反受罚



学生王某的哥哥成立王氏投资公司。王某一开始对哥哥公司的业务井不清楚,只知道做得很大,看起来很成功。

一次,哥哥以公司业务规模太大,需要信得过的人管钱为由要求王某提供银行卡供哥哥使用。王某想这点小忙不算什么,就答应了。

此后,大额资金转到她的银行卡内。慢慢地,王某在了解公司业务后,发现哥哥参与非法集资的活动。

不久,哥哥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安机关立案侦查。王某在明知相关资金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所得情况下,仍使用自己的银行卡转移相关资金120余万元。后被公安机关抓获。

最终法院以洗钱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二个月,处罚金2万元。


法律小贴士

洗钱是指将犯罪或其他非法违法行为所获得的违法收入,通过各种手段掩饰、隐瞒、转化,使其在形式上合法化的行为。洗钱罪是指行为人违反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实施上述有关洗钱行为从而构成的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提供资金户的;

(二)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的;

(三)通过转帐或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

(四)跨境转移资产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近年来,P2P等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频发,非法集资领域涉及的犯罪既可能是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中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也可能是金融诈骗犯罪中的集资诈骗罪,两类犯罪都是洗钱罪的上游犯罪。


重点!敲黑板!

01

选择安全可靠的金融机构

安全可靠的金融机构是指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中国证监会等金融监管机构批复的持牌金融机构,其受到严格的监管。

02

不要出借身份证件与金融账户

身份证件、账户、银行卡、U盾和支付二维码不仅是进行账户交易的工具,也是国家进行反洗钱资金监测和犯罪案件调查的重要途径。出租或出借可能会产生严重的法律后果。

03

不要用金融账户为他人提现

提现是犯罪分子常采用的洗钱手法之一朋友之托或是利益诱惑,使用自己账户为他人提取现金的行为其实就是在纵容犯罪。不少人心存侥幸,但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账户将忠实记录每一笔金融交易活动。请切记,勿以恶小而为之。


04

勇于举报身边的洗钱行为

我国《反洗钱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中国人民银行以及公安机关举报洗钱活动。同时规定接受举报的机关应当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保密。